甘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掖分行關于清理單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公告
為保障開戶單位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存款人賬戶及資金安全,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5號)有關規定要求,我行將對已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清理。請以下賬戶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至開戶網點辦理銷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同自愿銷戶,我行將按有關規定進行銷戶處理,由此造成的風險和損失由各賬戶持有人自行承擔。
同時,我行特別提示:本次清理中撤銷(或自愿撤銷)的賬戶,賬戶開戶許可證正本全部作廢。
擬清理賬戶名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