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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新聞發布廳
《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實錄
來源:張掖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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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參與互動
2023年12月22日 19:49

新聞發布會現場
12月22日上午,《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在張掖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張掖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介紹了《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出臺相關情況;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張文清,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黃敬林,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娟瑩就媒體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張掖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韓潤東主持新聞發布會。

張掖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韓潤東主持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
各位媒體朋友:
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近年來,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持續推進,信用環境不斷優化,我市成為甘肅省首批獲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稱號的城市。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我市制定頒布了《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天的發布會,我們邀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先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張文清女士,市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黃敬林先生,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靜女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娟瑩女士,請他們為大家介紹《條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朋友關心的問題。
應邀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媒體有:甘肅日報社、省廣電總臺、甘肅經濟日報社、中國甘肅網、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市融媒體中心所屬各平臺。
首先,請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國虎先生,介紹《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出臺相關情況。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曹國虎
曹國虎:
《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于2023年12月18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們希望,通過今天的新聞發布會,讓社會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設計,從而推動《條例》全面有效貫徹實施。下面,我就《條例》出臺的背景及必要性、制定的依據及過程、主要內容作簡要介紹。
一、《條例》出臺的背景及必要性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對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增強社會誠信、促進社會穩定和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推動出臺社會信用方面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為進一步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遵循。近年來,市委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和辦法,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優化措施、強力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用信息管理、環境建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護等方面仍存在著諸多亟需解決的問題和不足。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上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解決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和營商環境,通過地方立法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以規范,非常必要、尤為急迫。
二、《條例》制定的依據及過程
《條例》主要依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同時參閱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文件,借鑒部分省、市社會信用立法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經驗,總結固化了我市社會信用建設實踐中探索取得的經驗和做法,符合地方立法規律和要求。
2023年初,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入立法計劃制定項目。2月初,正式啟動立法工作,先后成立法規起草工作組,制定立法責任清單,明確市發改委負責牽頭起草《條例》。3月31日,市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通過條例,4月4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4月27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條例進行了第一次審議。6月28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條例進行了第二次審議。期間,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認真梳理匯總審議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原則,圍繞《條例》體例結構、條款表述以及立法技術規范運用等認真研究修改,數易其稿、逐步成熟。在中國張掖網、張掖日報、金張掖普法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發函征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直相關單位、各縣(區)人大常委會、市直相關部門、立法咨詢專家、基層立法聯系點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委托市政協組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召開立法協商會,赴蘭州組織召開立法專家論證會,共收到意見建議325條。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常委會法工委集中研究,充分參考吸納,逐條逐句打磨,力求《條例》內容合法、適當、規范。之后,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報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同意,于8月31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報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于11月28日批準后頒布實施。據此,《條例》正式出臺,從內容到形式,符合全市發展實際,契合人民需求,必將為科學有序規范我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八章五十六條,包括總則、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守信褒揚和失信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障、信用服務業監管、法律責任。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明確了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總體要求。第一章總則,著眼于系統推進誠信建設、規范信用管理、優化營商環境,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相關概念、基本原則,規定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主管部門和各領域行業部門職責,對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個人誠信、司法公信提出了總要求。
(二)規定了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內容。第二章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突出政務誠信建設,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環境建設中的表率和導向作用,聚焦社會信用重點監管和社會高度關注的關鍵領域,對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事項進行了規范,對其他行業部門履行本行業、本領域信用監管主體責任以及誠信文化建設也提出了要求,為創新應用信用手段,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
(三)固化了社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經驗做法。第三章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從平臺建設、目錄管理、信息采集、信息查詢、信息安全等方面,規范了我市社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有關內容,明確了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主體,細化了社會信用信息的分類、范圍,規定了社會信用信息的披露方式、查詢途徑和披露過程中的禁止行為,為政府部門歸集共享社會信用信息提供了操作規范。
(四)規范了守信失信聯合獎懲機制。第四章守信褒揚和失信懲戒,針對實施過程中存在信用獎懲邊界不清、措施不明等問題,明確了信用獎懲制度實施的工作導向和適用范圍,規范了具體的獎懲措施,規定了失信行為清單管理制度,確保信用獎懲在行政、市場等領域實現審慎和規范運作。
(五)健全了信用主體權益保障機制。第五章信用主體權益保障,明確了保障信用主體權益多項機制:一是賦予知情權,信用主體有權知曉其社會信用信息的使用等情況;二是賦予修復權,信用主體可以提出信用修復申請,受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三是賦予異議權,信用主體認為懲戒存在錯誤、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受理異議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對個人信息保護進行了規范。
(六)強化了信用服務業監管。第六章信用服務業監管,明確了信用服務業發展工作要求、政策支持、監管職責,將信用服務業發展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支持信用服務機構為社會提供信用咨詢、信用評價等信用產品服務,規范和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明確了信用服務業主管部門對信用服務機構實行分類監督管理,建立信用承諾制度,規范信用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對信用服務機構的禁止行為也作了規定。
(七)設置了法律責任。第七章法律責任,明確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了信用機構依法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情形。介紹就到這里,謝謝大家。
主持人:
感謝曹國虎先生的介紹。下面進行記者提問,請媒體朋友在提問前,先通報您所在新聞機構名稱。
1.中國甘肅網記者:《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頒布實施后,在全市如何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靜
趙靜: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開展學習宣傳,凝聚廣泛共識是保證《條例》貫徹實施的基礎和前提。市司法局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學習宣傳,在全社會營造《條例》貫徹實施的濃厚氛圍: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將《條例》學習宣傳納入“八五”普法總體規劃,列入普法依法治理年度重點工作,列為日常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內容,結合開展“法律八進”活動,組織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廣泛宣傳《條例》亮點內容,及時回應社會、群眾關注的重點、熱點問題,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互動交流,提高群眾的積極性和參與感,在全社會凝聚保障《條例》貫徹實施的廣泛共識。二是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靠實普法主體 責任,組織相關部門結合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法治實踐,廣泛開展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決的過程成為《條例》普及宣傳的過程。三是開展全媒體普法,積極利用“報、網、端、微、屏”一體化新媒體普法矩陣和全媒體傳播體系,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條例》音視頻作品制作、法規解讀、典型案例發布、有獎知識競答等活動,與線下活動共同構筑學習宣傳《條例》的立體式格局。四是抓住“關鍵少數”,將《條例》學習納入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人員學法清單,通過組織開展理論中心組學習、集中學習、專題學習、法治講座、知識測試等活動,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做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的先行者、示范者、引領者。五是加大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力度,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信用體系建設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規來保障,另一方面需要中華傳統優秀文化的滋養,將結合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大力弘揚見賢思齊、崇德向善、孝悌忠信等中華傳統文化的道德觀念,不斷提高全市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推動《條例》有效貫徹實施。
2.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請問法院如何發揮司法職能,貫徹落實《條例》,助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張文清: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人民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將誠信理念嵌入案件辦理全過程,大力弘揚誠實守信價值觀,不斷拓展誠信建設渠道,強化信用懲戒,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社會氛圍,多措并舉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是用足強制措施,強化執行威懾。將執行工作與誠信建設深度融合,以誠信促執行,以誠信強執行。充分利用法律賦予的強制執行力,不斷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建立健全協助執行、懸賞執行機制。將誠信意識缺失、法律意識淡薄、規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名單,對拒不履行的失信被執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壓縮失信者生存空間,以法治之力推進誠信建設。二是加強宣傳引導,擴大輻射效應。積極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建立多維度、廣覆蓋的失信曝光體系,深入開展送法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等宣講活動,利用法官工作站開展巡回審判工作,將案件的審理、調解工作與法律指導、誠信教育密切聯系,提高企業、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充分利用各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宣傳法院信用懲戒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果,形成“失信寸步難行”的輿論和社會壓力。三是強化信用修復,填補誠信缺口。不斷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堅持立審執一體化,實行判后督促履行機制,引導并鼓勵失信主體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建立失信動態監管和退出機制,定期核查失信主體履約情況,對有意愿履行的主體,綜合考量其履行態度、履行能力,及時依法糾正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為誠信社會和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3.甘肅省廣電總臺記者:請問《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實施后,我市市場監管部門應該從哪些方面保障《條例》落地見效?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娟瑩
李娟瑩:
《條例》實施后,市場監管部門將從以下四個方面保障《條例》落地見效。
一、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加大信用約束懲戒力度。一是推行事前信用履約承諾。推動審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行業自律型、主動公示型等信用承諾應用,持續強化信用約束和社會監督。二是加強事中信用分類監管。進一步完善行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措施,將重點領域信用風險分類評價結果、行業風險預警監測情況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深度融合,持續提高差異化監管效能,不斷提升靶向抽查、精準化智慧監管水平。三是加大事后聯合懲戒力度。嚴格落實信用懲戒措施和聯合懲戒機制,依法依規加大對嚴重失信主體的監管和聯合懲戒力度,確保經營異常名錄、標記經營異常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規范有序。
二、深化重點領域信用監管,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一是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強化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監管,持續開展計量技術機構、檢驗檢測機構公示誠實守信自我聲明承諾,推進質量信用建設。二是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實行全監管環節、全生命周期信用監管,持續防范化解食品藥品安全風險。三是加大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違法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持續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四是加強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重點企業安全生產信用建設,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懲戒力度。及時準確歸集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日常監管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三、提升綜合監管執法效能,推進市場領域信用建設。一是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抽查發現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依法處罰,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二是堅持規范透明。依法依規落實市場監管責任,形成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機制,實現陽光監管,杜絕重復執法。三是堅持協同推進。落實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成員單位的監管責任,以監管方式創新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實現由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運用信用激勵懲戒措施,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一是依法嚴厲打擊制假售假、無證無照經營、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失信聯合懲戒,對屢禁不止、屢罰不改的,依法實施市場禁入,不斷促進守法誠信經營,提升消費者維權能力。二是完善守信激勵措施,鼓勵各行業各領域加強守信激勵措施的應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優化信用修復流程,高效開展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工作,為企業重塑信用提供便利。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集中查辦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為促進全市各類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打造“誠信張掖”建設做出市場監管應有的貢獻。
4.張掖市融媒體中心記者:市發展改革委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牽頭主管部門,就貫徹落實《條例》有哪些具體安排?
黃敬林:
作為牽頭主管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將積極主動履職,把宣傳和貫徹落實《條例》作為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具體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強《條例》學習宣傳。主要圍繞以下幾個層面下功夫,在社會個體層面,通過宣傳培育社會公眾的誠信意識,提升全社會的信用水平,讓守信踐諾成為每個人生活中的良好習慣。在政府層面,各級行政事業部門要依法依規行政,自覺學習貫徹落實《條例》,帶頭守諾踐諾,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宣傳《條例》,當好宣傳者和踐行人。二是加快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積極推動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具體政策措施,圍繞事前推廣信用承諾制,事中采取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事后開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現閉環監管、精準監管,構建起“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體系,減少失信行為的發生。三是持續提高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能力。充分發揮市級信用平臺作為全市信用信息交換共享的“總樞紐”作用,持續提升服務能力,扎實做好“雙公示”“五歸集”和特定領域信息歸集工作,推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用承諾信息、合同及履約信息、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關鍵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推動信用信息在便民惠企領域的創新應用,增強人民群眾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參與感、觸及感和獲得感。四是強化主體權益保障。切實保護信用主體的隱私權、知情權、異議權、修復權,防止信用主體信息被過度侵蝕。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及機構在歸集信用信息過程中,對法律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按照規定采集歸集,堅決杜絕亂歸亂采,更不允許有超越法律范圍之外的行為。
主持人:
感謝黃敬林先生的回答,記者提問環節就到這里。《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進一步擦亮“誠信張掖”城市品牌。希望各媒體持續深入宣傳《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和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各項舉措及取得的成效,在全社會營造行行講誠信、人人重信用的濃厚氛圍。感謝今天的發布嘉賓,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